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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毕业生就业一百问
发布时间:2016-04-19   来源:科德学院   浏览次数: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四份,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毕业生凭《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手续完备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红色)由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绿色)由学校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留存。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全国统一的吗?

  答:(1)教育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一般签订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一般签订本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吗?

  答: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在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其作用是:监督毕业生就业市场主体——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各自的权益,最终达到毕业生能够顺利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目的。因此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并且需要转移档案、户口时,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不需要或不能转移档案、户口的,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而申请派回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则不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录为国家公务员、“村官”的凭录取通知就可直接办理派遣手续,也不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步骤是什么?

  答: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一般按照以下步骤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有关内容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

  (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此项免);

  (5)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或出具审批接收函(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免);

  说明:进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福州、张家港、南通等城市就业的,必须有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接收函。

  (6)毕业生将第三联(绿联)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手续不全的退回补办完整或作为灵活就业材料;

  (7)各学院将审核合格的协议书及时报送就业中心纳入就业计划。

  5、毕业生在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1)毕业生在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熟悉、了解其中各项条款。

  (2)毕业生应如实认真地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能含糊其辞、弄虚作假。

  (3)毕业生如果参加了研究生、公务员的考试,应该在协议书附加条款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清楚,以免在研究生或公务员录取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4)毕业生本人的联络方法包括电话、通信地址,内容一定要准确,保证用人单位能与毕业生顺利联络,信息能够及时传达。

  (5)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文化背景、产品经营、经济效益、劳动合同、服务期间是否允许深造、专业是否对口等因素,要全面了解,考虑成熟后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毕业生确定自己比较理想的用人单位后,就要果断签订就业协议,如果犹豫不决,可能会错过签订就业协议的最佳时机。

  6、用人单位如何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相关内容,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调配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寄交学校,或通过毕业生交给学校。

  (1)如果用人单位有独立的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权限,直接在协议书上甲方栏签署意见盖章即可。

  (2)如果用人单位无独立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权限,用人单位还需要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上级部门公章。

  (3)如果用人单位属于非公有制(如: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有企业),应由用人单位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档案、户口等关系的代理手续,并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接收公章,或出具接收函。

  7、如果《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套,应妥善保管,保持其整洁。如遇丢失等情形,须向所在学院查询编号并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持报纸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继续升学的应毕业生等不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能维持多久?

  答:毕业生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后,即应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自动失效。但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升学、出国等有关事项有事先约定,并且已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在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9、《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答:(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毕业离校之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功能是保护就业市场主体在就业过程中的利益,同时,也是学校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的依据。《劳动合同》的功能是保护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明确各自履行的义务。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表达同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的意向,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收毕业生就业,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国家就业计划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考核标准、报酬、福利、社会保障、工作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劳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更为明确具体。

  10、什么是《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答:《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11、什么是《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

  答:《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由粉红色上联及白色下联组成,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省部属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向教育厅审核备案用。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到省招生就业中心备案,毕业生凭《备案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2、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答:《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一简称《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省级招生部门认可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上下两联组成,上联由毕业生交给报到单位,下联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13、《报到证》有什么功能?

  答:(1)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

  (2)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3)办理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的凭证。

  14、《报到证》的重要性?

  答:《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档案转递、到工作单位报到的重要凭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办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接转、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15、如何办理《报到证》的改签手续?

  答:毕业生如果已经办理过《报到证》又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由学校招就中心或毕业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 )办理改派手续:

  (1)原《报到证》;

  (2)原用人单位解约证明(原派到各地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的不需要);

  (3)新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

  (4)学校招就中心所做数据。

  注: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改派。(毕业不超过2年是指毕业当年起至第3年年底12月31日。如:2004年6月份毕业的毕业生,2年的期限截止为2006年12月31日。)

  16、《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1)到学校招就中心查询原报到证号;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

  (3)携带报纸原件、身份证件到省招就业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注: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学生方可补办《报到证》

  17、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如果遗失《报到证》怎么办?

  答: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携院校开具的证明到省招就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印章;

  (3)2000年至2001年的毕业生来省招就中心盖章前需先去省教育厅学生处查证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后,到省招就中心加盖印章。

  (4)2000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需先持学校出具的证明至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查询当年派遣记录复印,加盖人事厅档案馆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经省招就中心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印章。

  三、毕业生档案、户口

  18、毕业生档案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答:毕业生个人档案是很重要的材料,它记载着毕业生从中学到大学的学习成绩、政治表现、奖惩等内容,是个人成长的历史见证。对毕业生出国留学、继续深造、职位升迁、个人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19、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如何迁转档案、户口?

  答:(1)如果用人单位有独立的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权限,毕业生离校时其档案、户口等关系直接由学校转往用人单位。

  (2)如果用人单位无独立的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权限,毕业生离校时其档案、户口等关系由学校转往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3)如果用人单位属于“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用人单位已在当地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户口等关系的代理手续的,毕业生离校时其档案、户口等关系转到该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暂未办理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将档案、户口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户档托管(详情请参见第五章节),待用人单位办理了单位代理手续后,将档案、户口转入。

  20、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如何迁转档案、户口?

  答:如果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将其档案、户口等关系转往研究生录取单位,不再办理报到证。

  21、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如何迁转档案、户口?

  答:对暂时未落实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档案、户口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根据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及学校发放的《户口迁移证》,将其档案、户口迁回原家庭所在地;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将档案、户口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户档托管(详情请参见第五章节)。

  22、毕业生档案应通过什么渠道进行转递?

  答:转递毕业生档案,必须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应通过机要件转递或派专人送达,不得通过普通信件邮寄或交毕业生本人自带。

  23、毕业生能否自己保管个人档案?

  答:不能。根据中组部、人事部(1996)118号文件和国办发(2002)19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含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所属的档案管理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及自己的人事档案。

  24、户口迁移的凭据及其重要性?

  答:户口迁移的重要凭据是《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将户口从学校迁出后,应在《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户档挂靠机构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

  25、《户口迁移证》遗失应该如何补办?

  答:(1)到迁往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2)到原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四、毕业生党组织关系

  26、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答:所谓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的党员组织关系特指正式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用的是广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用的是狭义。

  27、党员组织材料与党员组织关系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党员组织材料又称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一般由学校各学院整理后归入人事档案内。

  党员组织关系则是党员(预备党员)的政治身份。《组织关系介绍信》是介绍党员(预备党员)从一个党组织转到另一个党组织的唯一党员身份证明。

  28、党员组织关系如何确定?

  答: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应该及时将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29、党员的党籍与党龄有什么区别?

  答:党龄是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经过的年数,即成为正式党员后的全部时间。党龄表示一个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由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他在党内的生活与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当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他在党内的生活和工作才不受这些限制。因此,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开除党籍的,就失去了党籍。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个人应十分珍惜,党组织在处理有关党员的党籍问题时,也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30、毕业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与档案、户口是否可以存放在不同的单位?

  答:可以。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户口,但可以接收毕业生的党员组织关系,毕业生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入该单位的党组织。党员组织材料可以申请单独提出放在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或继续存放在档案托管单位。

  3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过期如何处理?

  答: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漠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造成的,应对党员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的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过期的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或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3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如何处理?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应当由党员本人自己携带,党员组织关系或党员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是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3、党员为什么要按时交纳党费?

  答: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是党的活动经费的重要补充。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党性的重要体现。每个党员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34、新入党的党员从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党费。

  3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为什么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答: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凡是自己能写的,应该自己动手写;自己确实不能写的,可以口述请人代写,但要有本人签名或盖章。要求预备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是因为转正对一个预备党员来说,是郑重向党表明愿意承担一名正式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贡献自己的一切。这必须是真心实意、自觉自愿的,不能有半点虚伪和强迫。同时,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观念和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预备党员在转正申请中,应当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对于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应在转正申请中写清楚。转正申请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缺点和不足。

  36、毕业生党员的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怎么转?

  答:毕业生所在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委托代理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五、毕业生人事代理

  37、何谓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

  答:这里所指的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是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 )针对广大毕业生开展的一项特色服务。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如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暂无集体户口且未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委托办理人事代理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档转入省招就中心进行短期托管,并享受该中心为其提供的相关就业服务。

  38、省招就中心提供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服务的对象?

  答:(1)江苏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2)江苏省外普通高校江苏籍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3)江苏省内在籍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指:学籍在普通高校时参加了自学考试报名,且在毕业时已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的应届毕业生。参:苏教学[2002]118号《关于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39、省招就中心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有哪些特色?

  答:全面的服务——中心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托管、集体户口挂靠、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出具报考公务员及研究生等各种考试资格介绍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项证明材料等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

  便捷的程序——在中心代理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可到中心一次性办妥《就业报到证》的改签、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就业手续。

  完善的网络——中心通过网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MSN、学校信息员等多种方式随时随地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方便、高效的服务。

  ◆落户以后,短信通知;

  ◆在中心网站上同步更新户档接转情况,代理人员可自助查询,获悉详情;

  ◆在中心网站提供个人信息修改功能,保证中心与代理人员间的信息互通。

  低廉的收费——对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两年之内免收档案保管费;户籍管理费仅120元/人(一次性)。

  密切的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代理人员与中心的联系,增强双方的互动性。定期调查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为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就业推荐。

  可靠的信誉——中心系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其下设的人事代理部致力于专业的毕业生代理工作,并不断地在实际的工作中积累经验,得到毕业生的普遍认可。

  40、户口在省招就中心最长可以挂靠多久?

  答:户口在省招就中心挂靠的最长时间为两年,两年期满后,如已落实工作单位,并且单位能够接收其人事关系的,应主动将户口及档案迁往工作单位,可带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接收函》到中心办理;如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应主动将户口及档案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可带身份证原件及与该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到中心办理。

  41、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的申办流程?

  答:(1)登陆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网(网址:

  http://www.jsbys.com.cn

  或

  http://www.jsbys.edu.cn

  )进行“毕业生人事代理”的申请;

  (2)通过申请后,直接打印《2012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函》,领取“预约登记号”;

  (3)凭《2012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就业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档案由学校直接寄送到中心;

  (4)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预约登记号”到省招就中心签订《毕业生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5)享受省招就中心提供的各项就业服务,具体项目及办事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

  (注:在籍自考毕业生如申请办理个人人事代理,需先凭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文凭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业中心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2、毕业时已落实用人单位,工作后不久又和单位解约的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户档挂靠?

  答:如果你已符合户档挂靠的基本条件,在毕业当年年底前可以凭《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原《就业报到证》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户档挂靠申请,并领取《接收函》。再凭以上材料到原毕业院校办理改派手续,并将档案转入该中心后,到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3、省招就中心网站及办事流程查询网址?

  答: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jsbys.com.cn

  、

  http://www.jsbys.edu.cn

  。

  44、省招就中心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语音咨询服务热线:025-86297112,人工咨询服务热线:025-86297113。

  45、省招就中心地址邮编及交通路线?

  答:省招就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乘公交18、39、42、45、65、73、75路到中保村站下;乘公交11、32、47、66、游4路到龙江小区站下;乘公交56路到金盛百货大市场站下。(从南京火车站、南京长途汽车总站下车的同学可选乘公交45、73路到中保村站,直达中心。)

  46、申请办理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后,如何办理户档转入手续?

  答:毕业生应及时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黑白照片、“预约登记号”到我省招就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档案直接由学校发往该中心。

  47、《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拿到后应首先核对哪些信息,才能保证报到手续一次性顺利完成?

  答:(1)《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和《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必须为“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报到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和学校联系,核准哪一个是正确的。如《户口迁移证》名字有误,交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如《报到证》名字有误,交由学校就业中心更正或重办。

  (3)《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请与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联系进行更正,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到XX省XX市(县)。如果出生地与籍贯为空白,或者均未到市(县),或者其中一项未到市(县),请回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如果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往学校时出生地或籍贯就已经不全的,请复印原户籍地迁往学校的《户口迁移证》,并加盖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与本人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请与学校所在的派出所联系,核准哪一个是正确的。《户口迁移证》有误的,请交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并加盖派出所专用章。

  (6)《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如果没有,请到学校所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48、档案一般从学校转出,寄到中心需要多长时间?

  答:档案一般是通过机要通道寄送的。具体时间要分省内、省外,一般来说,省内一周左右可以到达,省外两周左右可以到达,具体到档情况可以登陆中心网站(

  www.jsbys.com.cn

  )“户档查询”版块进行自助查询。

  49、已经到省招就中心报到,但档案还未转到该中心,应在哪里查找?

  答:可以向原毕业院校就业中心或档案馆查询投递记录。

  50、可以单独把户口挂靠在省招就中心,而档案放在别处吗?

  答:不可以,要挂靠户口必须将档案也一起转至该中心。档案、户口不可以分离。

  51、如果被单位录用,需转出档案、户口,应该怎么办?

  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盖用人单位及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印章)或《毕业生接收函》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以及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到我中心柜台办理相关手续。(自毕业起两年内)

  52、如果需将档案、户口转回原籍应该怎么办?

  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到我中心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53、如果考取研究生被录取后,如何将户档迁至学校呢?

  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以及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到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4、如果新购房,如何将户口迁到购房所在地的家庭户口中?

  答:(1)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先到我中心开具户籍证明,再到户口迁往地区所属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与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到我们的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55、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后如何查询档案准确的寄出日期及寄往单位?

  答:可以通过登陆中心网站“户档查询“版块进行查询(

  http://www.jsbys.com.cn/rsdlquery.aspx

  )。

  56、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省招就中心的条件是什么?

  答:省招就中心接纳的毕业生党员必须是档案、户口都挂靠该中心的未就业人员。

  57、怎样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省招就中心?

  答:携带与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58、党员组织关系在中心的流动党员,党费应该如何交纳?

  答:党费交纳标准为每月不低于5元,每半年交纳一次。可请人代办,也可以通过邮局直接汇款。汇款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汇款单位: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总支,邮编:210036。

  59、党员组织关系在中心的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答: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省招就中心的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党总支提出转正申请。办理转正所需要的材料包括:(1)转正申请书;(2)《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3)预备期至少每季度写一篇思想汇报。其中,《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可在中心网站“党员之家”下载,表中预备期表现一栏由本人工作、生活或学习所在地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如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加盖行政公章,并留下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预备党员延期递交转正申请材料的,须提交一份延期说明,经党总支讨论决定是否给予转正。

  60、党员组织关系在用人单位,党员组织材料在中心的预备党员应该在哪里办理转正手续呢?

  答:应该在用人单位的党组织转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应及时向自己所在的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如需用到组织材料,可由单位出具借调组织材料的函,凭借调函到中心调出组织材料,用后应及时归还。

  61、党员组织关系在中心,要出国(出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党员组织关系在省招就中心的流动党员,在出国、出境前必须来中心党总支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办理保留党籍手续所需要的材料包括:(1)保留党籍的申请书一份;(2)护照复印件;(3)国外或境外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或工作通知的复印件以及中文翻译件。

  62、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手续?

  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首先要在中心党总支交清党费。如果人事档案转出,组织关系必须一起转出。按照中组部规定,已有相对固定工作或在外地的,时间达6个月以上,要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党组织,单位无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党组织。(注: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一般指当地的街道或社区党组织。)

  63、个人能否查阅档案?

  答:依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直系亲属及他人的档案,用人单位查询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同时申明查询理由。

  64、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答:凭身份证原件及《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到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5、在中心办理户籍挂靠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凭身份证原件及《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到中心开具“未婚证明”并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后,携以上资料及本人照片到江东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66、在中心办理户籍挂靠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答:凭身份证原件及《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到中心开具“未婚证明”、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带以上资料到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中心一楼办理。(南京劳动社会保障中心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乘75路车到水西门站下。 )

  67、户口在中心,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第二代身份证?

  答:可带与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及两张一寸照片先到中心开具介绍信,再到江东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68、中心可以开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项证明吗?

  答:可以。中心可提供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政治表现证明、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等以档案为依据的各项证明材料。如需开具以上证明,带与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身份证原件到中心柜台办理。

  69、可以办理初级职称评定吗?

  答:可以。本科毕业满一年或专科毕业满三年并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可携带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三张一寸照片到我中心柜台领取《初级职称申报表》两份,填写并请单位盖章后交中心办理。

  70、户口在中心,要办理《就业登记证》需要到中心办理什么手续?

  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工作证明到我中心领取《就业登记证》联系函,同时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到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办和南京市鼓楼区职业介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注:应届毕业生可免办《就业登记证》,只需凭《人事关系托管合同》到中心借出本人报到证即可交由单位代办保险及合同鉴证等相关事宜。)

  六、毕业生求职与应聘

  71、毕业生应做好哪些求职准备?

  答:一、招聘信息收集;二、个人简历制作;三、面试准备

  72、毕业生可以在何处收集招聘信息?

  答:(1)所在学校及其他高校开设的就业网、举办的校园招聘会;

  (2)各地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设的网站、举办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相关网站:

  www.jsbys.com.cn

  ,

  www.91job.gov.cn

  );

  (3)各地区人才中心、职介中心开设的网站、举办的有关毕业生的招聘会;

  (4)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等非公办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开设的网站、提供的报纸、杂志。

  73、制作个人简历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强调成功经验:

  列出具体数据,雇主们想要你的证据证明你的实力。包括你在活动或工作中节约了多少钱,多少时间等,说明你有什么创新等。强调以前的事件,一定要写上结果。

  (2)醒目而简短:

  审视一下简历的空白处,用这些空白处和边框来强调你的正文,或使用各种字体格式,如斜体,大写,下划线,首字突出,首行缩进或尖头。用计算机来打印你的简历。雇主可能会扫视你的简历,然后花30秒来决定是否召见你。所以一张纸效果最好。

  (3)为你的简历定位:

  雇主们都想知道你可以为他们做什么。含糊的,笼统的并毫无针对性的简历会使你失去很多机会。为你的简历定位。如果你有多个目标,最好写上多份不同的简历,在每一份上突出重点。这将使你的简历更有机会脱颖而出。简历的真正作用不在于告诉用人单位“我是什么样的人”,而在于告诉它“我就是你想录用的人” 。

  (4)写上简短小结:

  这其实是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小结”可以写上你最突出的几个优点。没有多少应聘者写这几句话,但雇主们却认为这是引起注意的好办法。

  (5)力求准确:

  文字、语法要准确无误。在调查中许多雇主都说他们最讨厌错别字。许多人说:“当我发现错别字时我就会停止阅读。”所以,写简历要认真细心。雇主们总认为错别字说明人的素质不够高或者细心不够。

  (6)注意简历的规范性:

  虽然简历不象公文那样有严格的格式,但也有一定的规范性,比如使用A4纸打印,一般不使用彩色纸,内容从个人信息开头等等,都体现出它的规范性,随意设计的简历往往会被招聘人员随手丢进垃圾桶。简历可以表现你的独创性,但一定不能太另类,另类在公司文化里是不被接受的。当然需要创意的行业就不在此限了,比如广告业,你完全可以制作海报形式或者广告形式的简历,更能吸引雇主的注意。另外,现在彩色打印也渐渐流行起来,只要设计得当,并且你预算充足,也可以采用。不过用彩色打印不宜颜色太鲜艳繁杂以至喧宾夺主,盖住了内容的重要性。

  74、面试时着装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面试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能否树立良好的第一印象关系到你能否得到这份工作。面试时的穿着,就是打通第一环节的关键所在。

  面试装要点一:正装

  常有新鲜人认为:我刚从学校毕业,套装会让我显得老气,但实际上,套装不但不会显老,反而让稚气未脱的新鲜人显得更加成熟、稳重、可信赖。

  面试装要点二:年轻

  不能显得太老成。稳重素雅的衣服不等于中老年服。20岁出头的新鲜人最忌让人以为你已近中年,所以选购面试装时,应该定位为年轻化的西装,因为这些成衣在设计,装饰上都考虑的较为周全。

  面试装要点三:合体

  把握好款式和尺寸。西服套装对款式和尺寸要求很严格,不合体的西装会让你显得邋遢又土气。购买西装时要特别注意挑选适合自己的款式、颜色和号码,量身定制当然是最专业的。

  小窍门:如肩膀位置要看肩与袖的接缝处是否在肩关节上,切不可骑在肩上或调在臂上。

  行业面试服秘笈:

  业务人员与销售人员:专业但保守,舒服但不会过度醒目的服饰。

  会计人员与律师:比任何行业更需要简单、干练、质感佳且色调中性的服饰。

  研发人员与工程师:轻便但不等于随便,简单素色、中性的西服套装是最佳选择。

  创意工作者:兼具时髦与沉稳,有创意色彩穿着将更凸显你的特点。

  秘书:整套或半套的套装,服装风格以典雅为原则,给人干净利落、细心的感觉。

  75、面试时形体仪态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握手

  这是你与面试官的初次见面。如果他(她)伸出手,却握到一只软弱无力、湿乎乎的手,这肯定不是好的开端。握手应该坚实有力,但不要太使劲,而且手应当是干燥、温暖的。如果你刚刚赶到面试现场,用凉水冲冲手,使自己保持冷静。如果手心发凉,就用热水捂一下。

  坐姿

  “站如松,坐如钟”,面试时也应该如此。要表现出精力和热忱,松懈的姿势会让人感到你疲惫不堪或漫不经心。面试前可照照镜子,或拍段录像审视一下自己。

  眼神

  面试时应看着面试官,但不要瞪视,因为这样显得太有进攻性。不要不停地环视房间,会显得缺乏自信或对所谈话题缺乏兴趣。

  手势

  说话时做些手势是很自然的,可手势太多也会分散人的注意力。避免说话时摸你的嘴。平时打电话时,可以在镜子前看看自己,因为你在面试中很可能使用同样的手势。

  仪态

  没什么比抚弄头发、按笔帽、脚拍地,或不由自主地触摸身体某部分更糟糕了。准备好你的发言,面试时镇定自若地说出来。

  七、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培训

  76、毕业生如何搜集和运用需求信息?

  答:搜集需求信息要广拓渠道,多种途径。

  一是通过学校了解毕业生需求信息。每年一些用人单位都会把本单位的需求信息及时提供给学校的就业中心或各学院,毕业生可以通过学校的就业网、公告栏、辅导员、班主任了解需求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和寒假了解社会需求。社会实践一般都在专业对口的单位,所以需求最直接,而在寒假可以了解到家庭所在地的需求。

  三是通过家长、亲友搜集信息。因为家长、亲友都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这样可以帮助你扩大搜集信息的范围。

  四是通过网络、媒体报道、人才市场和毕业生就业市场了解需求。

  五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或双向选择会了解需求。

  六是打电话、写求职信或登门拜访获取就业信息。

  77、就业需要做好哪些思想准备?

  答:(1)要有自觉适应社会的思想准备。自觉适应社会,一方面要了解改革给社会带来的新变化,了解改革对毕业生提出的新要求,以使自己的思想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另一方面要了解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新趋势,以使自己正确地选择就业目标,及时调整求职志愿。

  (2)要正确认识自己。选择职业前应该首先认真想一想,你有什么才干、能力和专业特长,你的各种素质能力可以做什么工作,适合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在你的素质、能力同现实可供选择的职业或工作岗位之间搭起一座或几座桥梁,使你择路而行。

  (3)要有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艰苦奋斗既是一种精神,更是一条成才的途径。毕业生步入社会前要做好艰苦奋斗的准备,并且要立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改变那里的面貌做出一份贡献。

  (4)正确理解专业对口。学以致用是我们就业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具体就业过程中往往会因专业不对口使一些同学产生困惑。有些同学机械地用自己所学的专业课与社会需求完全一致来理解专业对口,这显然是不妥的。应该看到,由于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广泛兴起,有些看起来无用的知识,有时会发出奇异的光彩,帮助你攻下仅有专业知识与技能无法突破的技术难题。

  (5)要有立大志、干小事的思想准备。要成就一件大事业,必须从小事做起。同学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一定要有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的思想准备,把自己远大的理想落实在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之中,立足于普普通通的工作岗位,去创造光辉的业绩。

  78、大学毕业生择业有哪些程序?

  答:(1)了解政策。例如要知道毕业生就业有些什么规定,去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有何规定,定向生如何就业等。

  (2)收集信息。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如果没有用人信息,择业则无从谈起,因此必须多渠道的收集需求信息,并从中整理和筛选。

  (3)确定志愿。在收集信息的基础上,根据本人的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自己的求职方向。

  (4)双向选择。毕业生通过直接与用人单位见面,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尽可能多的资料,进行充分的双向选择。

  (5)签订协议。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后,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有关的权力和义务。

  (6)报到上班。学校公布就业方案后,毕业生按就业方案在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第一次择业过程到此结束。

  79、用人单位对录用毕业生只作口头承诺怎么办?

  答:如果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约,只在口头上承诺,说明单位对录用毕业生考虑仍未成熟,或者对毕业生仍有不满意之处。那么,毕业生此时应该:

  (1)继续介绍自己的优势;

  (2)表明自己愿意吃苦耐劳,勇挑重担的决心;

  (3)想办法弄清用人单位对自己的不满在何处,针对性的回答,如果经过努力,仍不能使用人单位签约的话,毕业生应明智地及时放弃,另择合适的单位。

  80、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是什么?

  答: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是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与北森公司合作开发的国内第一款直接面向大学生职业规划的在线人才测评系统,此系统整合了职业咨询师、测评顾问、人力资源专家多年的职业指导经验,实现了国际上权威的动力理论与应用广泛的人格理论的有效结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捕捉被测者的职业素质及心态,是大学生进行职业咨询及职业生涯规划的得力助手。

  81、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的使用流程?

  答: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是按照“自我了解—职业了解—决策行动”的系统流程来进行设置的。

  首先从开启职业生涯开始,进行生涯规划的理念导入,之后进入自我探索系统。完成了自我探索,清楚把握自己各方面特征的前提下,开始进入职业世界探索。然后可进入到职业信息查询部分,了解自己感兴趣职业的详细描述信息。这样“知己”和“知彼”的前提下,再进入到的职业决策模块。在这里,系统将引导你一步步演练科学决策的一般过程,从而使你逐步形成一种科学决策的认识和思维习惯。最后在生涯行动计划里,系统会给出一个关于职业决策与行动计划的系统反馈。这首先是一个结果汇总中心,其次也是一个生涯规划阶段成果的汇集中心。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所有相关的自我特征描述、潜在的预期职业,而且系统会根据前面自我探索与职业探索部分的结果,为你定制一份完整的职业生涯计划书。

  82、如何才能使测试的效果达到最大化?

  答:职业生涯规划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你需要在系统探索的过程中反思自己的现实状态。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不同于一般的测评系统,它需要你积极地与系统进行互动。根据前期的学生反馈,完成系统探索最好的方式就是:每次只进行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然后间隔不同的时间段来完成,而且可在需要的时候随时进入系统进行自我探索与分析。职业生涯规划的探索是一个自我发展的领域,所以收获的大小全在于你投入其中的程度。也就是说,并不是系统给你解决问题,而是系统以一个引导者的角色出现,引导着你清楚你的能力、发掘你的潜力、制订合乎你自己现实的生涯计划、采取符合你状况的生涯规划行动。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相对于你而言,只是一个认识问题的角度与工具,虽然它也提供了上千种职业信息的详细描述,但真正实现对自己的认识、对职业世界的把握并最终以行动去面对现实的还是你自己。

  83、通过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你能得到什么?

  答:如果你因为对职业世界不了解,那么你就可以在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的职业探索模块进行细致搜索。系统中有1000多种职业的非常详细的介绍说明,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你一定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职业或者领域。本系统目的在于使学生在探索过程中明确了解自己、了解职业内涵,进而设定比较切合实际的专业化发展目标。即把学生朝向专业发展的定位,而非狭隘地限于职位定位。

  通过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系统的自我评估和环境因素分析,你可以实现全面的自我了解,获得详细有针对性的职业信息,学会决策自己职业目标的方法,形成自己职业发展的行动计划来规划大学的学习、生活及工作,以提高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为未来的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84、何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

  答:就业见习培训是一个为尽快促进毕业生就业而实施的岗位与技能对接的培训计划,它有具体的培训目标、有具体的带教老师和带教措施;其次,它又与一般的培训有所不同,它是将就业培训延伸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是以完成一定生产或工作任务为目的职业能力提升的培训,是一个边培训边实践的过程。

  85、参加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需不需要交费?

  答:在未就业毕业生中试行就业见习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计划,是政府出资向社会购买培训成果而举办的旨在提高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市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的培训,参与就业见习培训的毕业生个人是不交任何费用的,同时所有参与见习培训的毕业生在培训期间,享受政府每月给予的一定生活费补贴。

  86、就业见习培训期间毕业生与企业间是何关系?

  答:参与就业见习培训的学员与见习单位之间不是招聘关系,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在见习培训实施前由中介机构、见习单位与见习学员签定《就业见习培训合同书》。在见习期间各方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自见习培训的任务。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若有用工需求,应优先录用优秀的见习学员就业,未被录用的见习学员可自行也可在中介机构帮助下通过市场就业。

  87、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培训?

  答:就业见习培训计划是采取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政府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操作,各市见习培训机构将不定期的发布由中介机构开发的见习培训岗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毕业生配置上岗。

  (1)身份证、户口簿;

  (2)《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学历证书;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各市见习培训机构根据见习岗位和报名情况,审定参加就业见习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注册上岗。

  88、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是否可以自行中断见习?

  答:学员在见习培训期间,应按照就业见习培训计划要求,认真完成岗位培训任务,服从见习单位管理,学员无正当理由,见习期未满不得提前中止见习。否则,今后不再安排参加见习培训。

  89、见习培训期间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学员的见习?

  答:学员见习培训期间,见习单位应全面履行协议,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员的见习关系,若因生产等原因可根据学员专业和企业发展重新调整见习岗位。单位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各市见习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参与就业见习培训计划的资格。

  90、毕业生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了解就业见习培训的相关信息?

  答:各市就业见习培训机构对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的相关信息及动态,会及时通过相关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等)向社会发布,同时毕业生可上网查询。

  91、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是否有保险?

  答:为了保障各位见习学员的人身安全,对每位参与见习培训的学员在见习期间由政府补贴提供见习期综合保险,学员享受“意外伤害保险”。

  92、如何保证就业见习培训的效果?

  答:各市见习培训机构将会同参与见习培训计划的中介机构、用人单位一起,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编写职位说明书,落实带教措施。学员到达见习岗位之前,将统一接受公共课培训,传授职业道德、社会角色转变、工作理念、求职方法和技巧等内容。在见习期限内,各市见习培训机构将定期对用人单位和见习学员进行回访,实施全程跟踪管理。见习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和见习学员将进行互评,出具评估报告。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见习培训的效果,避免出现以往颇有争议的个别用人单位把实习生当作勤杂工或廉价劳动力的现象发生。

  93、就业见习培训的特点是什么?

  答:(1)就业见习培训计划由政府组织,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导向性。

  (2)就业见习培训计划由政府财政资金作保障,对见习学员、见习单位、中介机构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

  (3)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须通过专家审核并实行动态管理。(见习单位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必须是当前市场需要的,有助于见习学员结束见习后到市场求职;见习培训结束后,见习学员、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对见习单位进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改正,严重的予以取消资格。)

  (4)见习学员须满足一定条件,通过社会公开招收方式确定。

  (5)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公司等)参与,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开展工作,即通过中介机构发展见习单位、开发见习岗位。

  (6)见习岗位是见习单位内部实际存在的职位,提供给毕业生进行岗位见习,见习单位须提交职位说明书和带教计划,落实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和相应工作经验。)和带教措施(具体到周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制定考核标准),确保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全面掌握职位要求,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实行跟踪回访制度。中介机构定期对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进行跟踪回访,便于及时指导和纠正见习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8)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实行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八、劳资关系与社会保险

  94、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95、劳动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培训费偿还等。

  96、劳动合同试用期应怎样约定?

  答: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岗位技能的要求协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适用下列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超过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四)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试用期自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计算,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超过规定期限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一方当事人不愿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对超过的试用期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非试用期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实行见习期用工管理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7、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工资”由哪几个组成部分?

  答:机关、事业单位中“标准工资”组成: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的奖金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

  (4)事业单位的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文件依据:苏劳薪[1997]63号 )

  98、企业“标准工资”由哪几个组成部分?

  答:企业“标准工资”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即:

  (1)实行岗位技能制的为劳动者本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两项之和;

  (2)实行企业技能工资制的为劳动者本人的技能工资;

  (3)实行等级工资制的为劳动者本人的等级工资;

  (4)实行计件等其他工资制的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按劳动者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70%作为计发基数,计发基数低于所在地当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文件依据:江苏省劳动厅《关于用标准工资作为有关补偿费用计发基数问题的复函》(苏劳关系[1998]17号)

  99、劳动者在试用、见习期间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答:劳动者在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其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的工资。

  企业新进人员的当月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的,按照其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按照实际完成工作情况支付工资。

  九、毕业生学历文凭认证

  100、江苏省学历认证机构?

  答:江苏省唯一开展学历文凭认证的机构是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它是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社会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国外和境外学位证书以及高等教育文凭认证的代理服务。

  101、开展学历文凭证书认证服务的意义?

  答:(1)加强对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严厉打击伪造、买卖学历、学位证书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

  (2)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3)为用人单位鉴别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

  102、国内学历文凭证书认证范围?

  答:国内学历文凭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成人本专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103、国(境)外学历文凭证书认证范围?

  答:国(境)外学历文凭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国外、境外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104、如何申办学历文凭证书认证?

  答:(1)登陆中心网站“学历认证”版块下载《学历证书认证申请表》,网址为

  www.jsbys.com.cn

  ;

  (2)填写《学历证书认证申请表》及《申请表》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到中心办理学历证书认证手续;

  (3)登陆中心网站“学历认证”版块查询办理结果;

  (4)凭身份证原件到中心领取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注:国内证书认证可以通过邮寄《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方式办理。

  ★学历、学位相关常识介绍:

  105、什么是学历?

  答: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一个人在什么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学习,接受了何种层次的训练,便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从广义上讲,任何一段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而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则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特定价值的“学历”,也就是说一个人具有什么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其中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106、什么是学位?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107、学位的授予机构和授予条件?

  答: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108、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

  答: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 ),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